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
员工上下班通勤车辆租赁
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拟对员工上下班通勤车辆租赁服务采购,本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名称: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海公司)员工上下班通勤车辆租赁服务。
二、采购内容:
共计五条线路四辆车辆,其中含每天早上返回市区班次和夜班线班次,运行线路具体如下:
1、一号线路站点:园林花园公交站(农工商超市)—石油公司—火车站—沈圩桥—玉兰会所—博威—蓝天华侨城—阳光园—振华路—宋艞—体育中心—猴嘴—朝阳—开发区管委会—利海公司
2、二号线路站点:新电光明小区—新电宿舍—明珠万福—万润花园—移动公司(大润发超市)—兴业时代花园—苍梧小区北门—同科(南门)—新海高中—秀逸苏杭(东苑)—星海湖—丹霞—利海公司
3、三号线路站点:义务小商品市场—香江花园—中茵名都—光明医院—运管处—兴业小区—玉带新村—通灌路路口—玉龙花园—海宁广场—御景龙湾—金秋情缘—党校—苍梧路—徐新公路—利海公司
4、四号线路站点:在海一方公园—149医院—四季花城—东方医院—大润发超市(墟沟)—帝豪水榭花都小区—利海公司
5、夜班线路站点:光明小区—新电宿舍—青年公园—中茵名都—运管处—玉带新村—玉龙花园—苍梧小区西门—自来水公司—蓝天华侨城—阳光园—振华路—宋跳—体育中心—猴嘴—朝阳—开发区—大润发(墟沟,从公司返回时站点)—利海公司
6、早上返回市区路线为:公司—开发区管委会—港城大道沿线站点—海宁大道沿线站点
发车时间:每天早上一号线7:00;二号线6:55;三号线7:05;四号线7:25,每天下午五点下班按各自路线返回。二、三号线来公司时,在徐新路处由云台农场高速入口上高速前往公司。夜班线19:00分发车,到厂区后返回。
三、合同期限要求: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近3年内(企业及企业法人)无不良信誉记录。
3、投标人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本项目相关的资格(许可)证书。
5、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和合同履约能力(提供上年度2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合同2份、单项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标书递交内容
1、资格资料
招标时,我司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核,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资信证明或2022年度公司审计报告复印件。
(5)车辆保险(交强险、责任险、座位险)等相关资料及保单复印件。
(6)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7)投标车辆对应的《道路运输证》
(8)无不良信用查询记录。
(9)提供四辆以上(含四辆)2023年4月28日后首次上牌的本公司自有车辆证明资料(日后运行车辆为提供材料中所列车辆)。
(10)驾驶证(A1五年以上实际驾龄)证明资料复印件。
(11)驾驶员身份证(女年龄26-55周岁;男年龄26-60周岁)复印件。
(12)驾驶员体检报告(三级甲等医院)复印件。
(13)驾驶员3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资料)。
以上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加盖公章做废标处理),准备好原件备查,复印件一律不退。
2、投保承诺书签字加盖公章。
(上述资料请有序放置至资料袋中并密封,封口加盖公章。)
3、报价单单独密封,封口加盖公章。(特别提醒)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视为废标:
(1)相关材料未密封
(2)无单位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公章
(3)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的
(4)标书内容不完全、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六、评标办法: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等要求,一次性报价(按全年365天运行,报价价格为按月计算价格,含税)。采用综合评分法。(若本次采购报价超过甲方预算,甲方有权重新招标)
七、投标保证金收取办法
1、本次招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两万元整,于2024年2月4日16:00前由投标方对公账户汇至利海公司指定账户(不按受现金)。无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有权拒绝接受。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投标的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应在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无息退还。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组成部分。
4、投标保证金接收人: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连云港分行浦中支行
账号:11560188000077347
八、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投标活动:
1、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2、投标人伪造资质证书、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标、围标等骗取中标的。
3、投标人在成为中标候选人后,主动撤回标书,不履行承诺的。
4、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合同期内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约定的。
5、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的。
6、隐瞒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引人误解的其他信息的。
7、其它损害招标人利益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九、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4日16:00时前。(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十、标书递交时间:2024年2月5日10:00时前。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2月5日10:00时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地址:连云港市板桥工业园祥和路8号(利海化工行政中心)
十二、本招标公告为班车租赁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十三、结合目前新能源车辆的普及度和运营情况,为进一步确保本次招标竞价平台的统一性,新能源和混合动力能源车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十四、除上述并线及停运路线说明外,其余班线按全年无休运行。
十五、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具体问题,可来人或电话联系
联系人:杨冬 联系电话:0518-8119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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